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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生态环境厅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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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自治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盟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自治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规划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与自治区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亮丽内蒙古。

十七、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十八、在履行职责和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限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 , 14:00-17:00

联系电话:0471-4632906


内设机构:

(二)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厅领导公务活动,拟定厅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厅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机要、保密、安全、值班、政务公开、消防和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组织协调,承担厅党组会、厅务会会务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文件、报告、讲话,审核有关重要文件材料。

组织政务信息专报、政务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史志编纂、公务接待、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组织开展和协调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承担厅机关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负 责 人:陈大岭    

联系电话:0471-463237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

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察组专家库、人员库管理。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协调联络工作。牵头组织起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承担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

负责人:云利刚

联系电话:0471-463217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三)综合处(加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牌子)。

组织起草自治区生态环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自治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彦华

联系电话:0471-463230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四)法规与标准处。

起草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负责人:沙日娜

联系电话:0471-463207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五)人事处。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自治区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盟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乌  兰

联系电话:0471-463207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六)财务与项目管理处。

承担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统筹全区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 金玉宝

联系电话:0471-463204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七)自然生态保护处。

组织起草自治区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荒漠化综合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成效评估。

负责人:郭  萍  

联系电话:0471-463231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八)水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自治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区)、盟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负责人:塔  拉

联系电话:0471-46322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九)大气环境处。

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对盟市及有关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与京津冀等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自治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 石俊业

联系电话:0471-46320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

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措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涉及自治区有关问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

负责人:阿永嘎

联系电话:0471-4632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一)土壤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区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人:邬喜全

联系电话:0471-463245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跨省转移审批。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负责人:刘晓波

联系电话:0471-4632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组织拟订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有关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负责人:乌日娜    

联系电话:0471-463206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四)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承担自治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自治区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负责人:袁迎辉

联系电话:0471-463205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五)生态环境监测处。

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

负责人:许海珍

联系电话:0471-463204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六)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处。

拟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制度及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应急值守工作,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承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环境应急管理培训;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

负责人:朝鲁门

联系电话:0471-46321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盟市、旗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督察,做好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办工作。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调查研究。

负责人:常新宇

联系电话:0471-46326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八)科技处。

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科普工作,促进研发成果转化。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和重大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科学技术交流。

    联系人:沈艳敏    

    联系电话:0471-463237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九)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

负责人:李  翱

联系电话:0471-46320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二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云  亮
   联系电话:0471-492632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所属单位:


(一)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 其主要职责任务: 

1.参与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及计划、监测标准及方法。承担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和环境统计的技术支持。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研究。统筹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2.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社会检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承担对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与交流。承担全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质量核查与抽测。 

3.承担全区生态监测网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生态遥感监测、生态地面监测与评价。开展生物监测及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承担生态保护监管、补偿的技术支撑。 

4.承担全区水环境监测网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地表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国界水体的水质监测与评价。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预警及评价分析。 

5.承担全区大气环境监测网与机动车尾气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空气质量的监测与评价、质量预报及大气重污染过程预报预警。 

6.组织开展全区的土壤污染物监测与评价、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承担自治区农村环境监测的技术指导和分析评价。承担自治区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监测网技术支撑与指导。 

7.承担全区环境应急监测、实验室分析检测的技术支持。 

8.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活动期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监测。参与全国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生态环境类重大专项调(普)查。 

9.承担履行国际公约、协定及国际合作项目的专项生态环境监测。 

10.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下设12个相当于副处级分支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分站、包头分站、呼伦贝尔分站、兴安分站、通辽分站、赤峰分站、锡林郭勒分站、乌兰察布分站、鄂尔多斯分站、巴彦淖尔分站、乌海分站、阿拉善分站,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预警,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质量核查与抽测。承担环境监测网数据的收集、审核与管理的相关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技术研究。为盟市、旗县(市、区)生态环境管理和综合执法提供支持,承担地方党委、政府委托的公益类监测任务。承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统筹安排的重点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党建与人事处(巡察办公室)、遥感监测室、质量管理室、生态监测室、水环境监测室、大气环境监测室、土壤环境监测室、实验中心

站    长:田永莉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09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统一行使法律法规授予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 

2.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协调处理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 

3.参与跨省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境内重大和跨盟市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生态破坏事件的执法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部对我区挂牌督办案件的督查、检查、解除挂牌督办等相关工作;对排污单位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查处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批办、媒体关注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案件。 

5.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委托和自治区审批的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全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及竣工验收工作。 

6.依法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栖息等服务功能和损害生物多样性的重大违法行为。 

7.对全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及其数据进行监督执法。 

8.承担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全区12369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和微信举报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等工作。 

9.协助开展自治区例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正科级机构7个:办公室、行政处罚室、综合一室、综合二室、核与辐射执法室、综合保障室、投诉举报管理室。 

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41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7正7副)。

分支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下设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3个相当于正处级的分支机构。 共核定事业编制56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3正6副),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0名(15正15副)。

(1)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2)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区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区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其他事项:将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原东部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原西部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及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部分职责和人员编制,划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总队。原为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负责人: 陈  军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7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三)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技术、方法、规范、地方标准等基础性研究。 

2.开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 

3.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4.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科技中心(总工办)、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环境研究中心、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研究中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中心、规划研究中心 

负责人:俞晓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工作的主线。

2.承担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美丽内蒙古建设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重大项目研究和实践转化,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规划、生态安全屏障监督性规划、区域生态重大战略性规划制定、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

3.开展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成效评估与评价工作。

4.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5.负责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安全屏障有关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工作。

6.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智库建设与管理。

7.开展国际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的技术服务工作。

8.承担自治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事务性工作。

9.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所、生态保护研究所、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研究所。

负责人:布仁图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37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五)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2.参与拟订全区生态环境宣传与教育规划;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协调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发挥社会团体作用。协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和“绿色”创建相关工作。 

5.参与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报道、舆论监督、舆情监控及中国环境报内蒙古记者站新闻报道的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媒体运维。 

6.承担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干部培训相关工作。 

7.承担生态环境领域人才服务工作。

8.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宣传科、社会教育科、新闻科、人才科 

负责人:吴宪璋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8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拟订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承担碳排放履约与考核、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技术支撑工作。 

2.拟订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3.拟订自治区排污许可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全区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统计核算技术支撑工作。 

5.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宣传工作,协调盟市开展相关技术工作;承担全区温室气体减排、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等平台的相关技术工作。 

6.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碳排放技术科、排污权交易科、排污许可技术科、减排核算科 

负责人:和小平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32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七)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自治区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自治区土壤、农村牧区、农牧业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3.开展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突发污染环境及土壤生态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的技术支持工作。 

4.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服务室、固体废物技术室、化学品技术室、土壤环境技术室、农村污染防治技术室 

负责人:白冬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5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八)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的行政辅助工作;

2.参与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3.配合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工作;

4.协助开展督察组组长人选库和督察专业人才库管理工作;

5.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协调联络工作;

6.参与起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7.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技术支撑工作;

8.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督察报告和整改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

9.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10.协助开展现场盯办和实地抽查核实工作;

11.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科、技术一科、技术二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

    负责人:陈  宇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9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承担自治区电离、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核与辐射设施的外环境及流出物监督性监测。 

2.承担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监测技术方法、标准研究。 

3.承担自治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和技术支持。 

4.承担自治区放射性固体废物(源)收贮,承担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运行管理。 

5.承担核设施、铀(钍)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和核材料运输及口岸辐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工作。 

6.承担辐射监测、安全防护的技术合作、交流、培训。 

7.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党政办公室、综合技术室、电磁监测室、电离监测室、检测分析室、核与辐射应急室、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室 

    负责人:王治刚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 

联系电话:0472-699590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牌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牌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为厅机关政务、财务、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工资、社保、医保核算缴纳管理工作提供运转保障。 

2.承担各类环境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共享、分析及管理的相关工作,报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开展环境监控及环境信息的规划、规范等研究;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环境信息支持与服务。 

3.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支撑。 

4.协调全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承担全厅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5.为厅机关提供综合事务保障,为相关处室提供业务保障。

6.负责生态环境厅数字化平台建设、数据信息建设和运行维护任务。

7.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事务保障科、财务科、监控技术科、网络与数据安全科 、科技信息科、综合保障科

负责人:王晓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02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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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厅机构职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生态环境厅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9-15 16:08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自治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盟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自治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规划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与自治区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亮丽内蒙古。

        十七、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十八、在履行职责和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限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 , 14:00-17:00

        联系电话:0471-4632906


        内设机构:

        (二)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厅领导公务活动,拟定厅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厅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机要、保密、安全、值班、政务公开、消防和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组织协调,承担厅党组会、厅务会会务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文件、报告、讲话,审核有关重要文件材料。

        组织政务信息专报、政务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史志编纂、公务接待、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组织开展和协调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承担厅机关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负 责 人:陈大岭    

        联系电话:0471-463237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

        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察组专家库、人员库管理。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协调联络工作。牵头组织起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承担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

        负责人:云利刚

        联系电话:0471-463217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三)综合处(加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牌子)。

        组织起草自治区生态环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自治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彦华

        联系电话:0471-463230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四)法规与标准处。

        起草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负责人:沙日娜

        联系电话:0471-463207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五)人事处。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自治区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盟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乌  兰

        联系电话:0471-463207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六)财务与项目管理处。

        承担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统筹全区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 金玉宝

        联系电话:0471-463204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七)自然生态保护处。

        组织起草自治区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荒漠化综合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成效评估。

        负责人:郭  萍  

        联系电话:0471-463231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八)水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自治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区)、盟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负责人:塔  拉

        联系电话:0471-46322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九)大气环境处。

        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对盟市及有关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与京津冀等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自治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 石俊业

        联系电话:0471-46320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

        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措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涉及自治区有关问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

        负责人:阿永嘎

        联系电话:0471-4632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一)土壤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区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人:邬喜全

        联系电话:0471-463245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跨省转移审批。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负责人:刘晓波

        联系电话:0471-4632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组织拟订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有关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负责人:乌日娜    

        联系电话:0471-463206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四)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承担自治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自治区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负责人:袁迎辉

        联系电话:0471-463205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五)生态环境监测处。

        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

        负责人:许海珍

        联系电话:0471-463204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六)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处。

        拟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制度及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应急值守工作,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承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环境应急管理培训;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

        负责人:朝鲁门

        联系电话:0471-46321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盟市、旗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督察,做好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办工作。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调查研究。

        负责人:常新宇

        联系电话:0471-46326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八)科技处。

        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科普工作,促进研发成果转化。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和重大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科学技术交流。

            联系人:沈艳敏    

            联系电话:0471-463237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九)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

        负责人:李  翱

        联系电话:0471-46320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二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云  亮
           联系电话:0471-492632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所属单位:


        (一)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 其主要职责任务: 

        1.参与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及计划、监测标准及方法。承担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和环境统计的技术支持。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研究。统筹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2.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社会检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承担对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与交流。承担全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质量核查与抽测。 

        3.承担全区生态监测网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生态遥感监测、生态地面监测与评价。开展生物监测及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承担生态保护监管、补偿的技术支撑。 

        4.承担全区水环境监测网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地表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国界水体的水质监测与评价。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预警及评价分析。 

        5.承担全区大气环境监测网与机动车尾气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空气质量的监测与评价、质量预报及大气重污染过程预报预警。 

        6.组织开展全区的土壤污染物监测与评价、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承担自治区农村环境监测的技术指导和分析评价。承担自治区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监测网技术支撑与指导。 

        7.承担全区环境应急监测、实验室分析检测的技术支持。 

        8.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活动期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监测。参与全国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生态环境类重大专项调(普)查。 

        9.承担履行国际公约、协定及国际合作项目的专项生态环境监测。 

        10.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下设12个相当于副处级分支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分站、包头分站、呼伦贝尔分站、兴安分站、通辽分站、赤峰分站、锡林郭勒分站、乌兰察布分站、鄂尔多斯分站、巴彦淖尔分站、乌海分站、阿拉善分站,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预警,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质量核查与抽测。承担环境监测网数据的收集、审核与管理的相关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技术研究。为盟市、旗县(市、区)生态环境管理和综合执法提供支持,承担地方党委、政府委托的公益类监测任务。承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统筹安排的重点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党建与人事处(巡察办公室)、遥感监测室、质量管理室、生态监测室、水环境监测室、大气环境监测室、土壤环境监测室、实验中心

        站    长:田永莉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09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统一行使法律法规授予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 

        2.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协调处理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 

        3.参与跨省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境内重大和跨盟市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生态破坏事件的执法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部对我区挂牌督办案件的督查、检查、解除挂牌督办等相关工作;对排污单位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查处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批办、媒体关注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案件。 

        5.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委托和自治区审批的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全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及竣工验收工作。 

        6.依法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栖息等服务功能和损害生物多样性的重大违法行为。 

        7.对全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及其数据进行监督执法。 

        8.承担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全区12369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和微信举报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等工作。 

        9.协助开展自治区例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正科级机构7个:办公室、行政处罚室、综合一室、综合二室、核与辐射执法室、综合保障室、投诉举报管理室。 

        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41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7正7副)。

        分支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下设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3个相当于正处级的分支机构。 共核定事业编制56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3正6副),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0名(15正15副)。

        (1)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2)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区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区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其他事项:将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原东部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原西部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及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部分职责和人员编制,划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总队。原为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负责人: 陈  军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7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三)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技术、方法、规范、地方标准等基础性研究。 

        2.开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 

        3.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4.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科技中心(总工办)、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环境研究中心、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研究中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中心、规划研究中心 

        负责人:俞晓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工作的主线。

        2.承担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美丽内蒙古建设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重大项目研究和实践转化,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规划、生态安全屏障监督性规划、区域生态重大战略性规划制定、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

        3.开展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成效评估与评价工作。

        4.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5.负责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安全屏障有关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工作。

        6.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智库建设与管理。

        7.开展国际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的技术服务工作。

        8.承担自治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事务性工作。

        9.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所、生态保护研究所、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研究所。

        负责人:布仁图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37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五)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2.参与拟订全区生态环境宣传与教育规划;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协调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发挥社会团体作用。协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和“绿色”创建相关工作。 

        5.参与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报道、舆论监督、舆情监控及中国环境报内蒙古记者站新闻报道的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媒体运维。 

        6.承担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干部培训相关工作。 

        7.承担生态环境领域人才服务工作。

        8.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宣传科、社会教育科、新闻科、人才科 

        负责人:吴宪璋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8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拟订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承担碳排放履约与考核、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技术支撑工作。 

        2.拟订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3.拟订自治区排污许可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全区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统计核算技术支撑工作。 

        5.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宣传工作,协调盟市开展相关技术工作;承担全区温室气体减排、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等平台的相关技术工作。 

        6.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碳排放技术科、排污权交易科、排污许可技术科、减排核算科 

        负责人:和小平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32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七)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自治区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自治区土壤、农村牧区、农牧业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3.开展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突发污染环境及土壤生态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的技术支持工作。 

        4.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服务室、固体废物技术室、化学品技术室、土壤环境技术室、农村污染防治技术室 

        负责人:白冬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5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八)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的行政辅助工作;

        2.参与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3.配合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工作;

        4.协助开展督察组组长人选库和督察专业人才库管理工作;

        5.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协调联络工作;

        6.参与起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7.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技术支撑工作;

        8.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督察报告和整改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

        9.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10.协助开展现场盯办和实地抽查核实工作;

        11.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科、技术一科、技术二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

            负责人:陈  宇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9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承担自治区电离、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核与辐射设施的外环境及流出物监督性监测。 

        2.承担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监测技术方法、标准研究。 

        3.承担自治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和技术支持。 

        4.承担自治区放射性固体废物(源)收贮,承担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运行管理。 

        5.承担核设施、铀(钍)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和核材料运输及口岸辐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工作。 

        6.承担辐射监测、安全防护的技术合作、交流、培训。 

        7.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党政办公室、综合技术室、电磁监测室、电离监测室、检测分析室、核与辐射应急室、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室 

            负责人:王治刚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 

        联系电话:0472-699590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牌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牌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为厅机关政务、财务、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工资、社保、医保核算缴纳管理工作提供运转保障。 

        2.承担各类环境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共享、分析及管理的相关工作,报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开展环境监控及环境信息的规划、规范等研究;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环境信息支持与服务。 

        3.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支撑。 

        4.协调全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承担全厅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5.为厅机关提供综合事务保障,为相关处室提供业务保障。

        6.负责生态环境厅数字化平台建设、数据信息建设和运行维护任务。

        7.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事务保障科、财务科、监控技术科、网络与数据安全科 、科技信息科、综合保障科

        负责人:王晓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02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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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生态环境厅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9-15 16:08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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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自治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盟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自治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规划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与自治区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亮丽内蒙古。

                十七、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十八、在履行职责和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限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 , 14:00-17:00

                联系电话:0471-4632906


                内设机构:

                (二)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厅领导公务活动,拟定厅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厅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机要、保密、安全、值班、政务公开、消防和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组织协调,承担厅党组会、厅务会会务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文件、报告、讲话,审核有关重要文件材料。

                组织政务信息专报、政务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史志编纂、公务接待、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组织开展和协调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承担厅机关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负 责 人:陈大岭    

                联系电话:0471-463237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

                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察组专家库、人员库管理。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协调联络工作。牵头组织起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承担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

                负责人:云利刚

                联系电话:0471-463217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三)综合处(加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牌子)。

                组织起草自治区生态环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自治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彦华

                联系电话:0471-463230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四)法规与标准处。

                起草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负责人:沙日娜

                联系电话:0471-463207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五)人事处。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自治区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盟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乌  兰

                联系电话:0471-463207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六)财务与项目管理处。

                承担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统筹全区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 金玉宝

                联系电话:0471-463204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七)自然生态保护处。

                组织起草自治区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荒漠化综合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成效评估。

                负责人:郭  萍  

                联系电话:0471-463231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八)水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自治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区)、盟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负责人:塔  拉

                联系电话:0471-46322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九)大气环境处。

                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对盟市及有关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与京津冀等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自治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 石俊业

                联系电话:0471-46320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

                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措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涉及自治区有关问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

                负责人:阿永嘎

                联系电话:0471-4632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一)土壤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区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人:邬喜全

                联系电话:0471-463245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跨省转移审批。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负责人:刘晓波

                联系电话:0471-4632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组织拟订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有关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负责人:乌日娜    

                联系电话:0471-463206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四)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承担自治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自治区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负责人:袁迎辉

                联系电话:0471-463205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五)生态环境监测处。

                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

                负责人:许海珍

                联系电话:0471-463204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六)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处。

                拟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制度及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应急值守工作,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承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环境应急管理培训;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

                负责人:朝鲁门

                联系电话:0471-46321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盟市、旗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督察,做好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办工作。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调查研究。

                负责人:常新宇

                联系电话:0471-46326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八)科技处。

                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科普工作,促进研发成果转化。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和重大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科学技术交流。

                    联系人:沈艳敏    

                    联系电话:0471-463237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十九)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

                负责人:李  翱

                联系电话:0471-46320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二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云  亮
                   联系电话:0471-492632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所属单位:


                (一)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 其主要职责任务: 

                1.参与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及计划、监测标准及方法。承担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和环境统计的技术支持。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研究。统筹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2.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社会检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承担对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与交流。承担全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质量核查与抽测。 

                3.承担全区生态监测网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生态遥感监测、生态地面监测与评价。开展生物监测及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承担生态保护监管、补偿的技术支撑。 

                4.承担全区水环境监测网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地表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国界水体的水质监测与评价。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预警及评价分析。 

                5.承担全区大气环境监测网与机动车尾气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空气质量的监测与评价、质量预报及大气重污染过程预报预警。 

                6.组织开展全区的土壤污染物监测与评价、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承担自治区农村环境监测的技术指导和分析评价。承担自治区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监测网技术支撑与指导。 

                7.承担全区环境应急监测、实验室分析检测的技术支持。 

                8.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活动期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监测。参与全国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生态环境类重大专项调(普)查。 

                9.承担履行国际公约、协定及国际合作项目的专项生态环境监测。 

                10.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下设12个相当于副处级分支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分站、包头分站、呼伦贝尔分站、兴安分站、通辽分站、赤峰分站、锡林郭勒分站、乌兰察布分站、鄂尔多斯分站、巴彦淖尔分站、乌海分站、阿拉善分站,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预警,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质量核查与抽测。承担环境监测网数据的收集、审核与管理的相关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技术研究。为盟市、旗县(市、区)生态环境管理和综合执法提供支持,承担地方党委、政府委托的公益类监测任务。承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统筹安排的重点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党建与人事处(巡察办公室)、遥感监测室、质量管理室、生态监测室、水环境监测室、大气环境监测室、土壤环境监测室、实验中心

                站    长:田永莉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09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统一行使法律法规授予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 

                2.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协调处理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 

                3.参与跨省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境内重大和跨盟市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生态破坏事件的执法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部对我区挂牌督办案件的督查、检查、解除挂牌督办等相关工作;对排污单位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查处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批办、媒体关注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案件。 

                5.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委托和自治区审批的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全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及竣工验收工作。 

                6.依法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栖息等服务功能和损害生物多样性的重大违法行为。 

                7.对全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及其数据进行监督执法。 

                8.承担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全区12369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和微信举报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等工作。 

                9.协助开展自治区例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正科级机构7个:办公室、行政处罚室、综合一室、综合二室、核与辐射执法室、综合保障室、投诉举报管理室。 

                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41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7正7副)。

                分支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下设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3个相当于正处级的分支机构。 共核定事业编制56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3正6副),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0名(15正15副)。

                (1)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2)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区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区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

                其他事项:将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原东部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原西部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及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部分职责和人员编制,划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总队。原为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负责人: 陈  军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7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三)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技术、方法、规范、地方标准等基础性研究。 

                2.开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 

                3.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4.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科技中心(总工办)、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环境研究中心、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研究中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中心、规划研究中心 

                负责人:俞晓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工作的主线。

                2.承担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美丽内蒙古建设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重大项目研究和实践转化,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规划、生态安全屏障监督性规划、区域生态重大战略性规划制定、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

                3.开展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成效评估与评价工作。

                4.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5.负责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安全屏障有关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工作。

                6.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智库建设与管理。

                7.开展国际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的技术服务工作。

                8.承担自治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事务性工作。

                9.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所、生态保护研究所、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研究所。

                负责人:布仁图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37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五)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2.参与拟订全区生态环境宣传与教育规划;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协调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发挥社会团体作用。协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和“绿色”创建相关工作。 

                5.参与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报道、舆论监督、舆情监控及中国环境报内蒙古记者站新闻报道的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媒体运维。 

                6.承担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干部培训相关工作。 

                7.承担生态环境领域人才服务工作。

                8.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宣传科、社会教育科、新闻科、人才科 

                负责人:吴宪璋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8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拟订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承担碳排放履约与考核、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技术支撑工作。 

                2.拟订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3.拟订自治区排污许可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全区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统计核算技术支撑工作。 

                5.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宣传工作,协调盟市开展相关技术工作;承担全区温室气体减排、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等平台的相关技术工作。 

                6.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碳排放技术科、排污权交易科、排污许可技术科、减排核算科 

                负责人:和小平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32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七)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自治区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自治区土壤、农村牧区、农牧业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3.开展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突发污染环境及土壤生态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的技术支持工作。 

                4.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服务室、固体废物技术室、化学品技术室、土壤环境技术室、农村污染防治技术室 

                负责人:白冬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5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八)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的行政辅助工作;

                2.参与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3.配合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工作;

                4.协助开展督察组组长人选库和督察专业人才库管理工作;

                5.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协调联络工作;

                6.参与起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7.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技术支撑工作;

                8.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督察报告和整改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

                9.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10.协助开展现场盯办和实地抽查核实工作;

                11.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科、技术一科、技术二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

                    负责人:陈  宇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9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承担自治区电离、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核与辐射设施的外环境及流出物监督性监测。 

                2.承担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监测技术方法、标准研究。 

                3.承担自治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和技术支持。 

                4.承担自治区放射性固体废物(源)收贮,承担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运行管理。 

                5.承担核设施、铀(钍)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和核材料运输及口岸辐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工作。 

                6.承担辐射监测、安全防护的技术合作、交流、培训。 

                7.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党政办公室、综合技术室、电磁监测室、电离监测室、检测分析室、核与辐射应急室、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室 

                    负责人:王治刚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 

                联系电话:0472-699590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牌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牌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为厅机关政务、财务、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工资、社保、医保核算缴纳管理工作提供运转保障。 

                2.承担各类环境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共享、分析及管理的相关工作,报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开展环境监控及环境信息的规划、规范等研究;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环境信息支持与服务。 

                3.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支撑。 

                4.协调全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承担全厅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5.为厅机关提供综合事务保障,为相关处室提供业务保障。

                6.负责生态环境厅数字化平台建设、数据信息建设和运行维护任务。

                7.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事务保障科、财务科、监控技术科、网络与数据安全科 、科技信息科、综合保障科

                负责人:王晓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02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生态环境技术规范。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自治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盟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自治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规划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十一、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十二、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与自治区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职能转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亮丽内蒙古。十七、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十八、在履行职责和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限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 , 14:00-17:00联系电话:0471-4632906内设机构:(二)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厅领导公务活动,拟定厅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厅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机要、保密、安全、值班、政务公开、消防和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组织协调,承担厅党组会、厅务会会务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文件、报告、讲话,审核有关重要文件材料。组织政务信息专报、政务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史志编纂、公务接待、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组织开展和协调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承担厅机关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负 责 人:陈大岭    联系电话:0471-463237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察组专家库、人员库管理。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协调联络工作。牵头组织起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承担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负责人:云利刚联系电话:0471-4632171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三)综合处(加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牌子)。组织起草自治区生态环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自治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张彦华联系电话:0471-463230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四)法规与标准处。起草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负责人:沙日娜联系电话:0471-463207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五)人事处。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自治区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盟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人:乌  兰联系电话:0471-463207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六)财务与项目管理处。承担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统筹全区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 金玉宝联系电话:0471-4632042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七)自然生态保护处。组织起草自治区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荒漠化综合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成效评估。负责人:郭  萍  联系电话:0471-463231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八)水生态环境处。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自治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区)、盟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人:塔  拉联系电话:0471-46322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九)大气环境处。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对盟市及有关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与京津冀等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自治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人: 石俊业联系电话:0471-4632048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十)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措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涉及自治区有关问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负责人:阿永嘎联系电话:0471-4632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十一)土壤生态环境处。负责全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区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人:邬喜全联系电话:0471-463245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十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跨省转移审批。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人:刘晓波联系电话:0471-4632400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十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组织拟订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有关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人:乌日娜    联系电话:0471-4632068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十四)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承担自治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自治区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负责人:袁迎辉联系电话:0471-463205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十五)生态环境监测处。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负责人:许海珍联系电话:0471-463204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十六)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处。拟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制度及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应急值守工作,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承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环境应急管理培训;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负责人:朝鲁门联系电话:0471-46321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十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盟市、旗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督察,做好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办工作。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调查研究。负责人:常新宇联系电话:0471-46326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十八)科技处。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科普工作,促进研发成果转化。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和重大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科学技术交流。    联系人:沈艳敏        联系电话:0471-4632377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十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负责人:李  翱联系电话:0471-46320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二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云  亮   联系电话:0471-492632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所属单位:(一)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 其主要职责任务: 1.参与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及计划、监测标准及方法。承担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和环境统计的技术支持。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研究。统筹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2.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社会检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承担对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与交流。承担全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质量核查与抽测。 3.承担全区生态监测网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生态遥感监测、生态地面监测与评价。开展生物监测及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承担生态保护监管、补偿的技术支撑。 4.承担全区水环境监测网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地表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国界水体的水质监测与评价。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预警及评价分析。 5.承担全区大气环境监测网与机动车尾气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空气质量的监测与评价、质量预报及大气重污染过程预报预警。 6.组织开展全区的土壤污染物监测与评价、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承担自治区农村环境监测的技术指导和分析评价。承担自治区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监测网技术支撑与指导。 7.承担全区环境应急监测、实验室分析检测的技术支持。 8.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活动期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监测。参与全国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生态环境类重大专项调(普)查。 9.承担履行国际公约、协定及国际合作项目的专项生态环境监测。 10.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下设12个相当于副处级分支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分站、包头分站、呼伦贝尔分站、兴安分站、通辽分站、赤峰分站、锡林郭勒分站、乌兰察布分站、鄂尔多斯分站、巴彦淖尔分站、乌海分站、阿拉善分站,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预警,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质量核查与抽测。承担环境监测网数据的收集、审核与管理的相关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技术研究。为盟市、旗县(市、区)生态环境管理和综合执法提供支持,承担地方党委、政府委托的公益类监测任务。承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统筹安排的重点工作。内设科室:办公室、党建与人事处(巡察办公室)、遥感监测室、质量管理室、生态监测室、水环境监测室、大气环境监测室、土壤环境监测室、实验中心站    长:田永莉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092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统一行使法律法规授予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 2.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协调处理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 3.参与跨省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境内重大和跨盟市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生态破坏事件的执法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部对我区挂牌督办案件的督查、检查、解除挂牌督办等相关工作;对排污单位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查处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批办、媒体关注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案件。 5.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委托和自治区审批的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全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及竣工验收工作。 6.依法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栖息等服务功能和损害生物多样性的重大违法行为。 7.对全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及其数据进行监督执法。 8.承担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全区12369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和微信举报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等工作。 9.协助开展自治区例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内设正科级机构7个:办公室、行政处罚室、综合一室、综合二室、核与辐射执法室、综合保障室、投诉举报管理室。 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41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7正7副)。分支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下设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3个相当于正处级的分支机构。 共核定事业编制56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3正6副),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0名(15正15副)。(1)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2)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区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主要职责任务:依法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区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自治区层面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行政处罚相关的现场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执法职能。 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5正5副)。其他事项:将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原东部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原西部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及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部分职责和人员编制,划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总队。原为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负责人: 陈  军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7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三)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技术、方法、规范、地方标准等基础性研究。 2.开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 3.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4.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科技中心(总工办)、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环境研究中心、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研究中心、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中心、规划研究中心 负责人:俞晓东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工作的主线。2.承担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美丽内蒙古建设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重大项目研究和实践转化,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规划、生态安全屏障监督性规划、区域生态重大战略性规划制定、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3.开展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成效评估与评价工作。4.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5.负责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安全屏障有关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工作。6.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智库建设与管理。7.开展国际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的技术服务工作。8.承担自治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事务性工作。9.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内设科室:办公室、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所、生态保护研究所、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研究所。负责人:布仁图雅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371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五)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2.参与拟订全区生态环境宣传与教育规划;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协调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发挥社会团体作用。协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和“绿色”创建相关工作。 5.参与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报道、舆论监督、舆情监控及中国环境报内蒙古记者站新闻报道的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媒体运维。 6.承担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干部培训相关工作。 7.承担生态环境领域人才服务工作。8.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宣传科、社会教育科、新闻科、人才科 负责人:吴宪璋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8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拟订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划;承担碳排放履约与考核、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技术支撑工作。 2.拟订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3.拟订自治区排污许可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全区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统计核算技术支撑工作。 5.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宣传工作,协调盟市开展相关技术工作;承担全区温室气体减排、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等平台的相关技术工作。 6.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碳排放技术科、排污权交易科、排污许可技术科、减排核算科 负责人:和小平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32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七)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自治区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自治区土壤、农村牧区、农牧业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3.开展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突发污染环境及土壤生态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的技术支持工作。 4.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服务室、固体废物技术室、化学品技术室、土壤环境技术室、农村污染防治技术室 负责人:白冬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15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八)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的行政辅助工作;2.参与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3.配合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工作;4.协助开展督察组组长人选库和督察专业人才库管理工作;5.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协调联络工作;6.参与起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7.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技术支撑工作;8.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等督察报告和整改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9.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监督检查相关工作;10.协助开展现场盯办和实地抽查核实工作;11.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科、技术一科、技术二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    负责人:陈  宇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910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承担自治区电离、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核与辐射设施的外环境及流出物监督性监测。 2.承担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监测技术方法、标准研究。 3.承担自治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和技术支持。 4.承担自治区放射性固体废物(源)收贮,承担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运行管理。 5.承担核设施、铀(钍)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和核材料运输及口岸辐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工作。 6.承担辐射监测、安全防护的技术合作、交流、培训。 7.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党政办公室、综合技术室、电磁监测室、电离监测室、检测分析室、核与辐射应急室、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室     负责人:王治刚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 联系电话:0472-699590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牌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牌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 1.为厅机关政务、财务、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工资、社保、医保核算缴纳管理工作提供运转保障。 2.承担各类环境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共享、分析及管理的相关工作,报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开展环境监控及环境信息的规划、规范等研究;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环境信息支持与服务。 3.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支撑。 4.协调全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承担全厅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5.为厅机关提供综合事务保障,为相关处室提供业务保障。6.负责生态环境厅数字化平台建设、数据信息建设和运行维护任务。7.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事务保障科、财务科、监控技术科、网络与数据安全科 、科技信息科、综合保障科负责人:王晓东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电话:0471-463202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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